2015-03-11
天龙国际了解到李先生收到儿子李琦被绑架的消息,被勒索20000元。因涉嫌欺诈,对方也不能提供任何被绑架的证据,李先生并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。除了绑架恐吓短信,李先生又接到一个电话,听上去对方是个“好人”,说自己救了受伤的李琦说,让李先生汇款给李琦为他办理入学手续,李先生说好的,让当地的警察朋友拿钱过去,对方说不用了挂了电话。
市民看到相关报道,纷纷谴责这一行为。市民王先生说,孩子失踪了近4个月,父母一直很痛苦,但这些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试图欺骗父母的钱,这不是打劫吗?建议那些混蛋,多点公德心,更富有同情心,使一个良好的社会人。
天龙国际通过采访律师发现,发送短信胁迫父母的钱绑架勒索的行为,涉嫌犯罪的属于敲诈和勒索罪,是指对被害人实施非法占有目的,使用威胁或要挟,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实施敲诈勒索,财产达到一定数额,它违背了刑事犯罪嫌疑,是否拿到钱,只是犯罪未遂,但是犯罪动机已经形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,勒索和对公共或私人财产征收苛捐杂税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监禁,拘役或者管制;数额巨大的,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十年监禁。在这里天龙国际还要为丢失孩子的父母提个醒,目前大部分称有孩子消息并收取好处费的都是骗子,不要因思子心切而被骗。